新疆乌鲁木齐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创业服务中心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_设计监理_招标_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官方网-电力系统唯一备案网站
标王 热搜:   催化剂  保洁  辅机  风电  钢球  斗轮机  监理  防雷  新疆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 » 设计监理 » 正文

新疆乌鲁木齐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创业服务中心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8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摘要:本公告受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财政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8,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乌鲁木齐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创业服务中心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乌鲁木齐-新区,所属行业

摘要:本公告受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财政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8,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乌鲁木齐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创业服务中心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乌鲁木齐-新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新疆正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财政局,招标编号:XJZQ20170622,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高新街,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创业服务中心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我公司受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财政局的委托,对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创业服务中心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创业服务中心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XJZQ20170622

三、招 标 人: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创业服务中心

四、采购内容: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创业服务中心关于对“创业大厦、孵化楼”等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预算金额:58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劳务派遣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应有能力提供本次及所要求的房屋管理、卫生保洁管理、设备管理、维修服务、公共秩序维护服务(除安保业务外,含消防监控值班等服务)、绿化养护管理等综合事务性服务的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已完成类似工业园办公楼物业服务管理业绩合同证明材料,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请于201767日至2017613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请竞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近三年已完成类似工业园物业服务管理业绩合同及以上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相关业绩证明、投标人所在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以上所有资料需提供原件查件及以上所有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前来报名。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费用及报名地点:新疆正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B2810室),招标文件费用:300/本(售后不退)。

八、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627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B2810

十、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乌鲁木齐市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B2810

联 系 人:陈泊成

联系电话:0991-3814301

 

 

 

新疆正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67

 

 
扫一扫快速入网
 
[ 招标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
点击排行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