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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京溪分公司紫外消毒系统改造采购项目

   日期:2017-06-08     浏览:1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京溪分公司紫外消毒系统改造采购项目 批复文号穗净水[2017]20号批复单位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招标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招标类型 设备材料 公告内
  项目名称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京溪分公司紫外消毒系统改造采购项目
  批复文号  穗净水[2017]20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招标人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设备材料
  公告内容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京溪分公司紫外消毒系统改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京溪分公MBR生化系统的设备区内。

2.2 项目规模及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为在原消毒系统区域内添加1台管道式低压紫外线消毒设备。

2.3招标设备清单

编号

名称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备注

11

管式紫外消毒设备

★低压高强紫外灯管,数量40根,总功率=12.40kW;

反应器材质SS316L

1

包括反应器,低压高强紫外灯管,石英套管,连接头,控制柜,自动清洗系统,紫外强度监控系统、紫外计量调节系统,紫外反应器到控制柜之间的配套电缆,操作维护手册等

2.4总工期90日历天(含结算、档案资料提交及通过发包人验收)。

    2.5招标金额: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20.597975万元。

2.6招标范围:具体内容以图纸及设备技术规范为准。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供核对)。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3投标设备的制造商自2013年1月1日至今,有一项不小于80万人民币的污水管道式紫外消毒应用业绩(以污水管道式紫外消毒应用合同及用户证明为准,提供合同或用户证明复印件)。

3.4非制造商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制造商/中国区总代理授权其参与本次投标的正本授权书。(注:如授权书由中国区总代理出具,则需附制造商给予该总代理的表明有效期的地区代理授权函或地区代理协议书,且地区代理协议中的销售区域应明确包括本次招标工程的所属区域)。

3.5企业IC卡: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IC卡。

3.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紫外系统的制造商应具有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须提供ISO9001证书、ISO14001证书及OHSAS18001证书。

4、公告及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4.1公告时间:2017年06月08日00时00分至2017年06月28日11时00分。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备标时间不少于20天。(公告期间,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自行下载)

4.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06月28日至2017年06月28日的( 11:00 ~12:00)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开标室)。

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4.3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2份)(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zb.gd.cn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经办人须为本项目负责人);

4.4投标保证金及报名费

1)投标保证金  万元,在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开标前缴纳

2)报名费: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4.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4.6、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服务指南”中的“交易活动安排”栏目。  

4.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服务指南”中的“交易活动安排”栏目。        

4.8、开标地点: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服务指南”中的“交易活动安排”栏目。

5、投标注意事项: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2、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5.3投标人代表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核对;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信息表》(从交易中心下载)原件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3)开标时投标人代表应亲自到场,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核对。

4投标费用100/标段,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IC卡、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及预存报名费账户中的存款额度,以免出现企业IC卡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以及预存报名费账户中的存款额度不足的问题。

    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方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市水务局信息门户网站和《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有关本公告(含资格审查文件)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三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40号东方金融大厦1203室

邮    编: 510627

邮    编:510050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人:李杨

电    话:020-38890467

电    话:020-81084220

传    真:020-38890841

传    真:020-81084220

  发布人  曾工
  发布日期  201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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