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创誉路(新新公路~新耀南路)市政道路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增开函【2016】26号批准,广州南香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决定对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创誉路(新新公路~新耀南路)市政道路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创誉路(新新公路~新耀南路)市政道路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南香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工 联系电话:020-82707105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552128463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32821156
三、建设地点: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内,起点接新新公路,终点接新耀南路。
四、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招标内容、招标控制价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市政工程,级别为城市主干道,道路全长2443米,道路红线宽度34.5-37.5米,机动车道双向6车道,中央设绿化带,两侧车行道宽各12.25米,两侧人行道宽各2.5米,两侧绿化带宽各1.5米。主要建设内容沥青路面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配套建设道路照明、雨污水、给水、电力管沟等工程。
2、招标范围:本划分1个标段:
3、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材料检测、地基基础检测、桥梁动、静载试验、节能检测、土工试验、市政排水工程检测等实体检测,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项目,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③、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4、服务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5、招标控制价:115.9785万元。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发布公告及投标报名
1、报名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年06月13日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年06月19日。
报名时间(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00
。
注: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交的资料,如下:
①、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http://www.gzzb.gd.cn);
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报名费100元,由交易中心收取;招标文件费500元/份。
七、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4、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认证合格证书(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桥梁动,静载试验)(在有效期内)。
5、须是“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检测企业名单”中的企业。
6、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工程师。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如投标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其中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八点单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九、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审查与评标同时进行。某个标段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该标段为招标失败,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该标段招标。
十、投标申请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按要求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可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但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证明,可登录区检察-院网站(http://www.zcsrmjcy.gov.cn)查阅办事流程,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办公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133号,咨询电话:020-66267966。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香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电话:020-82707105。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dlztb.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四、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广州南香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一七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