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①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的施工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具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人必须提交人民币 5 万元投标保证金。提交保证金时间: 2017年7月 5日16:30前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由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单位: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平西苑支行 帐 号:4420 4101 0400 02610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62-4388789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6、本次招标实行投标资格后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