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长春市精仪计量测试所质量检测系统采购项目
2、采购任务书编号:/
3、项目编号:LNFYZBDL-JL17-070C
4、采购内容:质量检测系统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技术规格与要求》
5、合格的投标人: 详见招标文件。
6、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各受邀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准备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资格审查后返还,复印件备案。
资格审查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2)《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4)开户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7)近三年类似相关业绩三项以上(需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8)近三年不亏损,具有近三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9)2015-2016连续两年的缴纳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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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投标人向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申请,为本次采购活动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2015-2016两年),该函内容须体现本项目名称, 须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犯罪记录查询;
8、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7年 6月 14日至2017年6月 16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3:00~16:00请携带以上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报名结束两个工作日内,将为报名合格投标人发电子版招标文件,文件版本以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
9、投标保证金:采购预算2%投标保证金。
10、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7年6月30日上午10 :00分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7年6月30日上午10 :00分在到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招标人:长春市精仪计量测试所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88号鸿城国际小区69号楼305室
联系人:张健
电 话: 8105075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3850号
联系人:田女士
电话:155268874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