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自高速公路乐山城区连接线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7-06-14
1. 招标条件
1.1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机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内容及规模:乐山至自贡高速公路乐山城区连接线项目是乐山市公路网规划“八高速”中绕城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建成后将与乐宜高速、乐自高速、成乐高速共同构成乐山城区环城高速网络。项目起于乐自高速公路凌云互通,止于绵竹北互通与成乐高速公路相接。
概算总投资为17.62亿元。主线全长23.618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项目全线设特大桥1座、大中桥43座、小桥64座、涵洞及通道53座,互通立交5处、收费站2处、养护工区1处。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4个月,试运行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招标范围:全线监控、通信、收费、供电、照明系统。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1.2 资质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
3.1.3财务要求:2016年度财务净资产收益率≥0。
3.1.4业绩要求:近五年内(自2012年3月1日至今,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同时满足:
(1)独立完成同时包含通信、收费、监控系统工程国内新建高速公路2个及以上,且每个施工合同金额1600万元以上的项目;
(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以投标截止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内容为准),本招标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指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
3.1.6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中级及以上职称,机电或交通工程类专业,具有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未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未被取消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014年1月1日起至今担任过1个及以上高速公路通信、收费、监控系统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提供 2016年11月~2017年4月其在投标单位连续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2)项目总工:机电或交通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014 年1月1日起至今担任过2个及以上机电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提供 2016年11月~2017年4月其在投标单位连续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注: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方式,第一信封采用综合评估法,第二信封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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