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文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灵石县环境保护局(采购单位)的委托,对以下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名称:灵石县段纯镇梁家焉乡硫化厂尾渣废弃地环境综整治方案费用
二、项目编号:SXWCZFCG-2017-007
三、采购内容:
1、本次磋商内容共一包,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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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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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灵石县段纯镇梁家焉乡硫化厂尾渣废弃地环境综整治方案费用 |
1 |
项 |
260000.00 |
2、采购范围:见磋商文件。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要求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编制周期:30日历天。
4、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四、参与磋商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持有山西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服务单位备案证书或技术咨询服务及环境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8、本次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如联合体投标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内容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成员的职责、权利及义务。
五、报价人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购买磋商文件时所需携带的资料:(1)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报价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本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4)特定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6)税务登记证;(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8)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9)上年度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10)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11)联合体投标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上述各种证件均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上述各种证件的复印件叁份);
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报价单位报名时不需提供第(5)、(6)项。
2、开标时报价人必须单独携带以上2-11项证件原件供评委审核,如缺项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得进入评标程序。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1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时30分,下午14:30时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文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销售不退)
七、磋商保证金缴纳时间:
2017年6月15日17:00前以转帐方式交保证金2500元到指定帐户(不接受现金或投标单位以外账户的资金),以银行出具进帐单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17年6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太原市高新区开拓巷北2号森宏大厦4层会议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石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文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0351-3191983
联系地址:太原市高新区开拓巷北2号森宏大厦4层
开户行:交通银行太原城北支行
帐号:141000688018010024843
山西文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