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龙游县双江水利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4,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金华塘江中上游衢江金华段航运开发工程游埠枢纽工程龙游境内库区护岸工程丁新北堤防、丁新南堤防、湖镇、张峰勘堤防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金华,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龙游县双江水利开发有限公司,招标编号:LYSG2017-110-09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YSG2017-110-091
1. 招标条件
本钱塘江中上游衢江(金华段)航运开发工程游埠枢纽工程(龙游境内)库区护岸工程已由浙发改设计[2014]9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法人为龙游县双江水利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丁新北堤防、丁新南堤防、湖镇、张峰勘堤防的施工共计3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钱塘江中上游衢江(金华段)航运开发工程游埠枢纽工程(龙游境内)库区护岸工程(丁新北堤防):游埠枢纽工程(龙游境内)库区护岸工程的丁新北堤防(桩号DXB0+000.0~DXB5+793.8)航运水下部分、机埠、排水涵管及相应的措施项目与其他项目。预算造价为30652283元,计划施工工期为12个月。
钱塘江中上游衢江(金华段)航运开发工程游埠枢纽工程(龙游境内)库区护岸工程(丁新南堤防):丁新南堤防(桩号C0+000~2+489.6、D0+000~D5+589.8)航运水下部分、机埠、排水涵管及相应的措施项目与其他项目。预算造价为41978318元,计划施工工期为12个月。
钱塘江中上游衢江(金华段)航运开发工程游埠枢纽工程(龙游境内)库区护岸工程(湖镇、张峰勘堤防):湖镇段堤防(桩号A1+000~A2+121.1、HZ1+818.7~HZ3+258.5)航运水下部分、张峰堪段堤防(桩号H0+000~H0+367.1、ZFK0+240.2~ZFK1+702.2、B0+000~B0+794.0、ZFK2+459.5~ZFK3+174.1)航运水下部分、机埠、排水涵管及相应的措施项目与其他项目。预算造价为27230186元,计划施工工期为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资料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lyxztb.com)。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开标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4.3、本工程实行电子评标,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评标辅助系统采用杭州品茗公司软件,评标软件技术服务费200元/标段,技术服务联系电话:15157005077,何先生。
4.4、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本次招标共分3个标段,每个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各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投标保证金可以分标段递交或汇总合计递交。投标保证金交纳采用转帐支票、银行转帐或银行汇票的形式交至:收款人(全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龙游县信用联社城北分社(或龙游县信用联社营业部);帐号:201000013409698。
4.5、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标段、席位费400元/标段及品茗服务费200元/标段请在2017年7月4日15:00时之前持IC卡到319室办理确认,逾期不予受理。办理招投标IC卡,详见http://www.lyxztb.com网站。浙江省外企业在办理IC卡之前凭省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进浙备案(公示)等材料到县监管办102室办理确认手续。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5日9时30分,地点为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洲街道荣昌路荣昌广场行政办公楼三楼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
6.1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等项目现场管理人员考核由县监管办代建设单位采用指纹加脸谱影像管理机验证和手机APP定位相结合签到方式进行考勤。具体根据《关于政府性投资项目标后监管手机APP定位考勤管理办法(试行)》(龙监管办【2017】5号)办法执行。
6.2本次招标共分3个标段【①钱塘江中上游衢江(金华段)航运开发工程游埠枢纽工程(龙游境内)库区护岸工程(丁新北堤防);②钱塘江中上游衢江(金华段)航运开发工程游埠枢纽工程(龙游境内)库区护岸工程(丁新南堤防);③钱塘江中上游衢江(金华段)航运开发工程游埠枢纽工程(龙游境内)库区护岸工程(湖镇、张峰勘堤防)】,潜在投标人允许参加3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被推荐为一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开评标的顺序按①~③标进行。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游县双江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屈先生/邱先生
联 系 电 话:0571-86820712/13456771374
传 真:0571-86820712
2017年6月14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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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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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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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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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申请人的企业信用等级应为BB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须由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且企业信用等级信息已在“信用浙江”网上公示,并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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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近3年(2014年6月1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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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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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指:在2012年1月1日以来(日期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日期为准)具有已完工的单个施工签约合同价(以签约合同价为准)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综合治理或江河防洪堤工程(不包括海塘、围垦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业主出具的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阶段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阶段验收或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价或监督意见,以上三项缺一不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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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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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第十三条规定)。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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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4年6月1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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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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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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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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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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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