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北进场路(花都大道—山前旅游大道)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花发改基【2017】28号批准,广州市花都区交通局现对机场北进场路(花都大道—山前旅游大道)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机场北进场路(花都大道—山前旅游大道)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花都区交通局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3680777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20-8329364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6897092
三、项目概况:机场北进场路(花都大道-山前旅游大道)工程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路线总体为南北走向,起点位于花都大道(现状为S118线),向北经花狮大道(规划)、机场高速北延线(大广高速),终点与山前旅游大道相交,路线全长约6.448km。
机场北进场路规划红线宽度为60m。大广高速以南路段规划为城市快速路,大广高速以北路段规划为城市主干道。机场北出口至大广高速段采用城市快速路标准建设,主线设计速度80km/h,辅道设计速度40km/h;大广高速至山前旅游大道段采用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主线设计速度60km/h。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项目工程: 检测费用约10658053.45元。
六、工程地点:广州市花都区。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内容为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等实体检测,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项目,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③、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3、预计发包价:10658053.45元,实行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计算,最终费用以广州市花都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结算评审价为准。
九、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服务周期暂定为500天。部分检测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十、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最低标准: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招标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5、投标人必须是“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检测企业名单”中的企业;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且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十一、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投标人。
十二、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18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年6月19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年6月23日
报名时间:上午:10:00-11:30,下午:14:30-16:00。(节假日除外)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报名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22号)。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参加报名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各一份。;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从交易中心下载,按要求填写及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章)原件(一式两份);
3、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
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前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5、投标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十三、若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申请人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或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将按相关法规,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区交通局;
电话:020-36807776;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紫薇路23号交通局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交通局
招标代理: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