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山东黄河河务局山东黄河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山东黄河河务局机关宿舍区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7年山东黄河河务局机关宿舍区维修工程
3.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黄委系统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⑥投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具备厂家授权;⑦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标准。除上述条件外,C、D、E、F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安全B证;3.2投标人业绩要求:要求投标人近三年须具有所投类似项目业绩。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同受一方控制的投标人,存在直接控制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4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0.1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13日 09:00 至 2017年06月19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