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广州塘口南加油站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6-1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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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广州塘口南加油站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施工招标公告 批复文号《关于下达广州塘口南加油站改造投资计划的批复》(石化销售粤发[2017]28号)批复单位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招标人中国石化销售
| 项目名称 |
广州塘口南加油站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施工招标公告 |
| 批复文号 |
《关于下达广州塘口南加油站改造投资计划的批复》(石化销售粤发[2017]28号) |
| 批复单位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 |
| 招标人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 |
| 项目所在地区 |
广州市 |
| 项目资金来源 |
其它 |
| 招标类型 |
施工 |
| 公告内容 |
广州塘口南加油站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广州塘口南加油站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已由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关于下达广州塘口南加油站改造投资计划的批复》(石化销售粤发[2017]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为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塘口南加油站地块位于广州市黄埔区中山大道塘口段塘口,占地面积2614m2,其中站房96m2,罩棚240m2,2栋辅助用房分别为131m2和305m2;4台4枪机;6个40m3油罐(3汽油罐2柴油罐1个已停)。经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批准,改造塘口南加油站。 2.2招标范围: 此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1)拆除原有洗车工位棚、原站房侧面的功能房( 约153m2)及其后侧功能房一部分(约52m2),将后侧功能房改造成7个汽服工位(4个洗车工位、2个修车工位、1个无尘车间);同时新建1间厨房、1间餐厅、2间宿舍、1间设备间、1间配电间和1间仓库,共约443m2,内外翻新1176m2。 (2)便利店调整布局(设置便利店、点钞室、卫生间),扩大商业面积至93m2,混凝土屋顶改为钢结构,增加水果、扫码购等服务功能,进行标准装修,升级高清监控系统。 (3)扩宽加油亭(两侧往外扩3.2m),将油机摆放至油亭柱外侧,油亭标识更新,天花防渗补漏。 (4)其他:油站围墙翻新(约230m2)。 2.3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2727032.56元(其中土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45599.46元、暂列金额74169.58元;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36844.68元、暂列金额34247.18元(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此金额执行,不得更改,否则按无效投标报价处理。))。 2.4工期:约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须具备如下相应施工能力: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网页查询打印页。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持有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 B 类),且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和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在册员工,不得以母公司或集团公司的项目经理作为下属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也不得以下属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作为母公司或集团公司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所提供的项目经理一经确认,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 需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社保缴费证明时间为投标截止日期近半年(即2016年12月-2017年5月)。 (5)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需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专职安全员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专职安全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社保缴费证明时间为投标截止日期近半年(即2016年12月-2017年5月)。 (6)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完成过至少1项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含50万元)的加油站或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的主要页面(包括封面、合同金额、双方签字盖章等页面)、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②项目经理自2014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完成过至少1项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含50万元)的加油站或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的主要页面(包括封面、合同金额、双方签字盖章等页面)、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为项目经理业绩的,须另提供可证明的其他资料。 (7)投标人2011年1月1日至今未因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记录受到招标或建设主管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有效期内(至本项目发出公告之日止,通报或处罚有效期已经期满的除外),需提交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才有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隶属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先报名的参加投标。 3.4投标人须在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下载填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企业信息未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3.5本工程不得分包。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名或通过初步评审标准的投标人少于3名时均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将依法修正招标方案后重新组织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至 2017 年 6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30 时至11:30时,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一楼大厅窗口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订成册(一套),以及《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可于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按规定格式填写、盖章后,在报名时单独提交)贰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7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40 分至 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第 05 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与招标网(http://www.dlztb.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广东石油分公司门户网(http://eip.gdsy.sinopec.com)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的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和路136号 联 系 人:许小姐 联系电话:020-83283108 招标代理: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五山科华街251号乐天创意园A3栋4楼 联 系 人:郑小姐 电 话:13560477267 传 真:020-85520192 电子邮件:lkx6003@126.com 2017年6月 15 日 |
| 相关附件 | 塘口南第二次招标文件终稿6-9.doc |
| 发布人 |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发布日期 |
2017-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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