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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川县文化广电中心文化馆及图书馆特殊用房装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5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洛川县文化广电中心文化馆及图书馆特殊用房装修工程已由洛川县经济发展局以洛经建【2017】7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川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洛川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招
1.招标条件

本洛川县文化广电中心文化馆及图书馆特殊用房装修工程已由洛川县经济发展局以洛经建【2017】7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川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洛川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建设地点:洛川县中心街北段;

2.2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雨棚工程,文化馆、图书馆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等装饰工程;

2.3设计周期:60天。

2.4设计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书)、施工图设计及后期的设计变更及施工配合的相关服务等。

2.5项目估算价:194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投标人应具备的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 2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一年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3投标人应具备的信誉要求:县级及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投标人应具备的财务要求:财务审计报告(2014-2016每年度一份,共三份)

3.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外省企业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11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持报名资料现场报名。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及售价: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招标四部,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须邮购,需另作说明。

4.3报名需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户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财务审计报告、外省企业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企业基本信息的截图,县级及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套,原件审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延安建设网》和《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aggzyjy.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川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联系人:白书记

电话:0911-3631885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雷熙宁、程燕

电话:029-8849791615829286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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