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市分公司2017年下半年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2017-06-27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代理:-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市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4万元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市分公司2017年下半年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市分公司2017年下半年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比选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本项目采用公开比选方式。
1、项目概况:
1.1比选项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市分公司2017年下半年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1.2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并已落实。
1.3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1.4实施地点:眉山市。
1.5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甲供材料除外)。
1.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验收合格标准及比选人内部规范要求。
1.8比选范围:2017年7-12月食堂早中晚餐餐饮服务
用餐标准:早餐15元/人次、午餐25元/人次(含水果)、晚餐20元/人次(不含水果)、加班餐20元/人次(不含水果);
餐饮供应内容:早餐供应含稀饭、馒头、包子、面条、鸡蛋、牛奶、抄手、水饺等;午餐供应含两荤两素一汤、水果;晚餐供应含两浑两素一汤或稀饭、面条等。
餐饮质量要求:当季新鲜菜品及水果;生吃要鲜,保证卫生、无菌,热菜要熟,味道合口、美味;
餐饮供应方式:市公司——按菜品质量、标准、供应内容驻地提供送餐服务,送餐到公司员工食堂;区 域——驻地提供服务。
1.9项目规模:本项目拟投资规模预估含税总价14.4万元人民币,实际规模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市分公司具体情况为准。根据综合评审得分情况,选择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为中选人。至本项目比选申请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止,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少于3家的,本项目比选失败。
1.10采购结果有效期:中选通知书下达之日起至下次采购结果公告止,采购结果执行期间若出现下列三种情况之一,则本次比选结果自动失效,并且比选人不需要为此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取消四川省分公司对本类服务的采购权限;
(2)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取消眉山市分公司对本类服务的采购权限;
(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在线商务平台运营服务上线后。
2、资格审查方式及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唱价后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比选申请人进行符合性和资格审查,若符合性和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比选申请将被否决,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如下:
2.1申请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资质或个体工商户资质,能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发票;
2.2申请人须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
2.3申请人须具备供应早、中、晚餐所需的场地、厨房设施设备、水、电、工作人员,为采购方提供原材料采购、食品制作、加工、供应以及就餐服务。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2.5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申请人在2012年至今无涉及商业贿赂、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未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招比选及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
2.7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比选申请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保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人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比选申请人,请持以下证明材料:
(1)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要求盖章和签字);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比选申请人仅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若有);
(3) 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请各比选申请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按照上述要求将电子档打包,联系项目联系人。
各比选申请人必须保证材料的真实性,比选人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比选人将作以下处理:
(一)取消其比选申请资格。若中选通知书发出后发现则取消其中选资格;
(二)至少两年内不允许该单位参与比选人的任何采购。
于2017年6月18日至2017年6月20日(每日09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向比选人了解有关信息并领取比选文件。
未曾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