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神经内科一批设备购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06-17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神经内科一批设备购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经落实。
二、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Q5300000000517001228
2.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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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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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
是 |
数字化超声多普勒血流分析仪 |
1 |
台 |
3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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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
是 |
32通道常规脑电监测系统 |
1 |
台 |
3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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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
是 |
台式肌电诱发电位仪 |
2 |
台 |
1,06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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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 |
是 |
32导数字脑电图仪 |
1 |
台 |
36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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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
否 |
多功能血管超声 |
1 |
台 |
1,500,000.00 |
|
006 |
否 |
大型三舱七门式医用空气加压氧舱群 |
1 |
套 |
3,6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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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 |
否 |
运动诱发电位磁刺激检查仪 |
1 |
台 |
6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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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 |
是 |
高频电刀 |
5 |
台 |
650,000.00 |
★注:投标人须对所投的包内所有产品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
2.3交货期:由投标人自行确定自接到供货通知后的最短交货时间。
2.4交货地点: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用户指定地点。
2.5交货方式:验收完成。
2.6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2.2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本条款仅对006包作要求)
3.2.3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有长期代理证书(复印件);(不接受二级以下授权,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
3.2.4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3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6日起至2017年6月23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