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灵山县妇幼保健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5,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钦州搬迁特殊科室装修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西-钦州-灵山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灵山县妇幼保健院,招标编号:XZZBQZ1701616A,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山县妇幼保健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山县妇幼保健院搬迁特殊科室装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灵山县妇幼保健院搬迁特殊科室装修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XZZBQZ1701616A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建设地点: 灵山县灵城镇。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供应室一层设计面积为786平方米,住院楼二层血透室设计面积为687平方米,住院楼四层设计面积为890平方米,住院楼十层新生儿科设计面积1637平方米,住院楼十一层手术部设计面积为1232平方米,住院楼十一层产房设计面积890平方米,门诊楼三层妇科手术室设计面积376平方米,门诊楼四层检验科设计面积1548平方米。
要求工期: 150 日历天。
招标范围: 地面、墙面、天棚面装修及水电、暖通、医用气体等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范围。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约2203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以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业绩要求:无要求。
4.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6 月 15 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6 月21 日止(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2.发售地点:钦州市新华路268号江滨豪园10栋18楼1806号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必须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出的建造师持企业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及建造师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复印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的为有效)(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请提供原件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拾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之日前二个工作日(即2017年7月4 日17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800812010103386287
开户银行:钦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政务服务中心分社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7月6 日9 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7 月6日 9 时30分,在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灵山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广西灵山县和平路36号
联系人及电话:雷工, 0777-6887558;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钦州地址:钦州市新华路268号江滨豪园10栋18楼1806号
项目联系人:苏海霞 联系电话:0777-2839828
3.监督部门: 灵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0777-6428581。
十一、网上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qzggzy.cn)。
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 月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