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细情况
| 工程编码 | 130131170005-001 | 所属地区 | 石家庄市平山县 |
| 工程名称 | 平山县康乐街大修工程 | ||
| 建设单位 | 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工程地点 | 平山县城 |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 工程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或同专业更高级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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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859.4802 (万元)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500 元 | |
| 文件发售地点 | |||
| 联系人 | 董晓丽 | 联系方式 | 18803212125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7-06-09 09: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7-06-15 16:30: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7-06-09 09: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7-06-15 16:3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7-06-09至2017-06-15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东路中国银行平山支行二楼) | ||
| 内容 |
平山县康乐街大修工程,已由平山县建筑工程招标办公室登记备案,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1、工程招标内容 工程名称:平山县康乐街大修工程 建设地点:平山县康乐街 发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现场情况:已具备施工条件 工期要求:60天 质量标准: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时间、地点: 凡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6月15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和两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东路中国银行平山支行二楼)报名填表并领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1)法人参加报名须持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 (2)被授权人参加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在职在册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缴费时间: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以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为准);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 (5)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6)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7)安全生产许可证; (8)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持申请书到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办理); 注:投标人凡使用新版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的,可以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应对所提交证件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招标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备注:本项目不准分包、转包;潜在投标人应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在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报名现场进行确认,未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报名)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齐红梅 电话:0311-8291145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晓丽 电话:18803212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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