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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山大道(景区段)拓宽改造工程灌注桩桩端持力层勘察(超前钻)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武陵山大道(景区段)拓宽改造工程已由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张发改投资【2016】61号、张发改法制【2016】20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界市市政工程

1.招标条件

武陵山大道(景区段)拓宽改造工程已由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张发改投资【2016】61号、张发改法制【2016】20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界市市政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灌注桩桩端持力层勘察(超前钻)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武陵山大道(景区段)拓宽改造工程灌注桩桩端持力层勘察(超前钻);

2.2 建设地点:项目起于沙堤S306与X018交叉口,接武陵大道城区段,止于武陵源百丈峡高云路相接;

2.3 建设规模:按一级公路、城市主干道断面标准设计,道路全长18.26公里,路幅宽度21-24米,双向4-6车道。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景观绿化、交通信号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估约16.9亿元人民币;

2.4 质量要求:相关勘察工作及时,成果资料真实可靠,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2.5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70天(日历天)内完成基础桩基底勘察(超前钻)工作并提供相关成果报告(遇大风暴雨等人力不可抗因素,工期顺延);

2.6 勘察依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勘察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及本招标文件“基础桩基底勘察(超前钻)勘察任务书及工作要求”;

2.7 招标范围: 武陵山大道(景区段)建设工程灌注桩桩端持力层勘察(超前钻);

2.8 标段划分:本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或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近五年内(2012年5月至投标截止前)有三个或以上类似勘察项目经验(房屋建筑基础岩土工程,且勘察建筑面积在100000平方米以上,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勘察合同原件为准);

3.3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近五年内(2012年5月至投标截止前)有三个或以上类似勘察项目经验(房屋建筑基础岩土工程,且勘察建筑面积在100000平方米以上,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勘察合同原件为准);

3.4 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具有水工环高级技术职称或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3.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报名前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并在招标人处开具现场踏勘证明;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日15时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开户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 )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有意本项目的投标人于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3:00时至5:00时,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带:1、单位介绍信原件;2、法定代表人报名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5、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有效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原件;6、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7、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8、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勘察合同)原件;9、招标人开具的现场踏勘证明原件;10、本招标公告发布后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区(张家界市南庄路109号南庄星座17楼)报名及购买招标资料。注: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存原件外,其余均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6.2 所提供的证书、证件及证明材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相应投标人本项目投标资格;

6.3 未按6.1条规定提交资料或资料不全时,投标报名将会被拒绝;

6.4 招标文件4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5 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提出,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 zjjchuangdi@163.com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公告”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3日15时00分,地点为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区(张家界市南庄路109号南庄星座17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须派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 )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监督机构为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科。电话:0744-2166602。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前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并且将投标人的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及其所在省、市详细地址,连同其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报送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界市市政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135744841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界市子午路紫舞骊珠大厦B座505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974484258

传真:0744-8276688

邮箱:zjjchuangd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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