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西咸新区地方税务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西咸新区地方税务局通勤车(南线)租赁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单位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咸新区地方税务局通勤车(南线)租赁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KY2017/6-116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通勤车(南线)租赁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预算:28万元
六、响应单位资质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备注: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5、提供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
6、提供响应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7、提供响应单位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6月13日至6月20日9:00―11:30,
14:00--17:00时止(工作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