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6,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通2017年度首轮教育装备、大型维修项目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所属区域:江苏-南通,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E3206010324000108,招标文件售价:25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 [0]2017年度首轮教育装备、大型维修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E3206010324000108 | 项目名称 | 2017年度首轮教育装备、大型维修项目 | ||||||||||||||||||||||||||||||||||||||||||||||||||||||||||||||||||||||||||||
| 标段编号 | E3206010324000108006001; | 标段名称 |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装修工程; |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7年6月1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7年7月7日 | ||||||||||||||||||||||||||||||||||||||||||||||||||||||||||||||||||||||||||||
| 公告信息 |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装修工程已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建设,批文号通开发管[2017] 589号。项目业主为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招标人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 (2)工程规模:工程概算约127.6万元。 (3)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装修工程。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7年7月至2017年 8 月;工期:30 日历天,本工程必须在2017年8月底前竣工,具体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奖项要求: 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装修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壹 个标段的投标,可中 壹个 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若为非一体化资质投标的,根据苏建建管〔2015〕517号文件,必须提供新版资质证书,旧版资质证书7月1日起自动失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 国家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注: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7) 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 (8)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9) 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 其他:a.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b.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并在其中任项目负责人。(①“近三年”是指本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算三年内已完成项目,并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②“类似工程”是指:单个合同中标价(中标通知书上所示价格)超过1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装修工程。③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在政府指定的中标公示网站上打印的带网址的中标公示。上述四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四项证明材料中如载明项目负责人,则载明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如为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经业主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备案材料。中标通知书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提供在政府指定的中标公示网站上打印的带网址的中标公示的或者中标通知书未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则必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确认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登录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tkfqztb.cn),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7 日9时3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南通开发区新开北路宏兴路南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公告时间从2017年6月16日到2017年7月7日9时30分止。 7、其他事项:本工程要求投标保证金2万元(提交形式:银行汇票)。 8、评标办法 一、开标现场要求 1、每个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由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当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当场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且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注册建造师证件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章不可为复印或者扫描),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必须携带CA锁至投标现场解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如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的地点时间,投标人未能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填写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 二、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如下: (一)开标、评标程序: 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开标—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形式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的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1、资格符合性评审: (1)形式评审 资格审查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2)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3)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审。 三、商务标评标 本工程商务标评审设置方法一、方法二两种评标办法,评标办法的抽取在投标文件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中系数值(方法一中的“K值”,方法二中的“Q1、K1值”)的抽取在投标文件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办法一: (一)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工期和质量要求后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审。 (二)评分采用百分制,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报价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报价仍然相同,则通过招标人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报价(100分) (1)无效标、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若有效投标文件< 7家时,即所有有效报价算数平均值为A; 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7家时,则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 评标基准价=A×K, 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3) 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一经确定,除计算错误外,将不再调整。 2、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 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 1% 扣 1.0分,下浮 1% 扣0.6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评标办法二: (一)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工期和质量要求后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审。 (二)评分采用百分制,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报价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报价仍然相同,则通过招标人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报价(100分) (1)无效标、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A×K1×Q1+B×K2×(1-Q1) A值:若有效投标文件< 7家时,即所有有效报价算数平均值为A; 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7家时,则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 B值:为本工程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取值为90%。 (3)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一经确定,除计算错误外,将不再调整。 2、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 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 1% 扣 1 .0分,下浮 1% 扣 0.6 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在评标结束后将对中标候选人信息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三日。如中标候选人自行放弃中标的,或在公示期间被举报查证属实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必须保留在招标人处至竣工验收。 七、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并作出最终解释。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7年6月1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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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装修工程已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建设,批文号通开发管[2017] 589号。项目业主为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招标人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 (2)工程规模:工程概算约127.6万元。 (3)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装修工程。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7年7月至2017年 8 月;工期:30 日历天,本工程必须在2017年8月底前竣工,具体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奖项要求: 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装修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壹 个标段的投标,可中 壹个 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若为非一体化资质投标的,根据苏建建管〔2015〕517号文件,必须提供新版资质证书,旧版资质证书7月1日起自动失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 国家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注: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7) 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 (8)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9) 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 其他:a.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b.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并在其中任项目负责人。(①“近三年”是指本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算三年内已完成项目,并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②“类似工程”是指:单个合同中标价(中标通知书上所示价格)超过1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装修工程。③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在政府指定的中标公示网站上打印的带网址的中标公示。上述四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四项证明材料中如载明项目负责人,则载明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如为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经业主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备案材料。中标通知书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提供在政府指定的中标公示网站上打印的带网址的中标公示的或者中标通知书未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则必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确认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登录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tkfqztb.cn),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7 日9时3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南通开发区新开北路宏兴路南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公告时间从2017年6月16日到2017年7月7日9时30分止。 7、其他事项:本工程要求投标保证金2万元(提交形式:银行汇票)。 8、评标办法 一、开标现场要求 1、每个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由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当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当场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且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注册建造师证件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章不可为复印或者扫描),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必须携带CA锁至投标现场解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如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的地点时间,投标人未能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填写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 二、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如下: (一)开标、评标程序: 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开标—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形式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的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1、资格符合性评审: (1)形式评审 资格审查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2)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3)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审。 三、商务标评标 本工程商务标评审设置方法一、方法二两种评标办法,评标办法的抽取在投标文件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中系数值(方法一中的“K值”,方法二中的“Q1、K1值”)的抽取在投标文件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办法一: (一)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工期和质量要求后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审。 (二)评分采用百分制,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报价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报价仍然相同,则通过招标人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报价(100分) (1)无效标、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若有效投标文件< 7家时,即所有有效报价算数平均值为A; 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7家时,则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 评标基准价=A×K, 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3) 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一经确定,除计算错误外,将不再调整。 2、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 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 1% 扣 1.0分,下浮 1% 扣0.6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评标办法二: (一)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工期和质量要求后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审。 (二)评分采用百分制,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报价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报价仍然相同,则通过招标人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报价(100分) (1)无效标、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A×K1×Q1+B×K2×(1-Q1) A值:若有效投标文件< 7家时,即所有有效报价算数平均值为A; 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7家时,则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 B值:为本工程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取值为90%。 (3)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一经确定,除计算错误外,将不再调整。 2、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 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 1% 扣 1 .0分,下浮 1% 扣 0.6 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在评标结束后将对中标候选人信息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三日。如中标候选人自行放弃中标的,或在公示期间被举报查证属实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必须保留在招标人处至竣工验收。 七、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并作出最终解释。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7年6月1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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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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