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网上查看
二、略
三、招标内容及项目概况:
1、招标范围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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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编号 |
招标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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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HDTDZ044/16-QT-01 |
噪声控制PC工程 |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
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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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招标内容仅为参考,以招标技术规范书为准。
2、工程规模:本工程规划容量300MW级,留有扩建余地。本期300MW级。
3、建设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聚龙山片区G13113-8009宗地。
4、工程计划(形象)进度:建设进度按2016年10月开工,第一套机组(二拖一抽凝机组)于2017年12月投产,第二套机组(抽凝背机组)于2018年2月投产。
四、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人在评标初步评审时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综合评定,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1单位资质条件
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2投标人具备火电厂综合降噪设计能力(需提供相同、类似的工程设计业绩等证明材料)。
1.3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4具备省级及以上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格及要求
2.1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或机电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具有电厂工程施工管理经验,2011年1月1日至今(工程具体年限以交工验收证书上的交工日期或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的交工日期为准)在项目主要管理岗位上完成过电厂噪声综合治理工程业绩,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需提供由政府社保部门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近一年连续十二个月的社保证明。
2.2安全主管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业绩要求
开标日前2011年以来至少有2项2000万元及以上的电厂噪声治理工程或供货业绩(其中至少有1项为50MW及以上的燃机业绩),须提供用户证明文件(工程验收单等相关表示验收合格通过的证明文件)、合同(需提供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工程范围等)原件的扫描件和业绩合同的业主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email prote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