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街道办事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6,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闵行区江川路街道网格中心候车厅养护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闵行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上海宁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街道办事处,招标编号:SHXM-00-20170615-4690,开标地点: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宁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江川路街道网格中心候车厅养护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应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二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通过在沪建设工程企业电子版《企业诚信手册》查询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4)具有完善的服务制度和良好的服务记录,并能提供本地良好的支持服务,在本市有固定的维护服务机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川路街道网格中心候车厅养护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615-469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17-z8965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候车厅清洁保养及破损巡查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
7、采购预算金额:2910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2910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6-16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6-23 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被委托人身份证 4、近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7-07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7-07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斜土东路198号6号楼2楼207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斜土东路198号6号楼2楼207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发售纸质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费用 2017年6月19日上午9:3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前,过时不候。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RMB600.00元,售后不退。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被委托人身份证; 4、无行贿犯罪记录 注: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地 点:斜土东路198号6号楼2楼 电话号码: 021-61377517 传真号码: 021-61377522 联 系 人:滕晓芬 (2)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开标等相关要求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规定执行。开标时,若投标人违反《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 采购人: | 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街道办事处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宁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鹤庆路258号 | 地址: | 斜土东路198号6号楼2楼 |
| 邮编: | 200240 | 邮编: | 200011 |
| 联系人: | 尹军明 | 联系人: | 滕晓芬 |
| 电话: | 54701792 | 电话: | 61377517 |
| 传真: | 54701792 | 传真: | 613775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