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常德高新区标准化厂房1#楼前绿化、广场铺装及其他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鼎财采计[2017]000312,委托代理编号:HNRSCD-17-006。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单位:项 ) 预算(元)
/ 常德高新区标准化厂房1#楼前绿化、广场铺装及其他工程 1 1283430.63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 常德高新区标准化厂房1#楼前绿化、广场铺装及其他工程 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 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否 否 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