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张掖市环保局的委托,对其2016年湖泊生态环境管护与宣传能力建设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该项目公示已于2017年4月6日-2017年4月12日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发布,公示期间无质疑。
一、采购文件编号:ZJYZC2017DY-41,预算:15万元整。
二、采购名称及内容:2016年湖泊生态环境管护与宣传能力建设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1.政策的引导性:《环境保护法》第9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张掖电视台、张掖日报及其主办的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是政府宣传国家政策的媒体出口,其承担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论引导性宣传,有利于掌控社会舆论方向性和把握全局性。按照《采购法》第31条规定,本项目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只能实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2.舆论监督性:根据《环境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张掖电视台、张掖日报作为地方新闻媒体不仅对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进行正面宣传引导,而且要对环境违法行为及地方贯彻执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政策进行舆论监督。3.受众广泛性:张掖电视台、张掖日报及其主办的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是我市受众范围广、具有权威性的政府主流媒体,多年来,媒体宣传为有效提高广大群众环保意识发挥了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