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7,截止日期:2017-7-6,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吕梁汾阳市公用事业局西苑正街、吉祥街等道路照明设施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山西-吕梁-汾阳,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代理: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编号:汾政采(2017)-G-21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公告
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市财政局及用货单位的委托,对汾阳市公用事业局西苑正街、吉祥街等道路照明设施进行公开招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有投标意向、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汾政采(2017)-G-21号
二、项目名称:汾阳市公用事业局西苑正街、吉祥街等道路照明设施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1、西苑正街路灯:23套。
2、吉祥街路灯:64套。
3、旧汾孝路:30套。
4、和谐街变压器:1台。
5、英雄南路南延:疏通管线。
6、西府街、八槐街、府东街亮化工程。
7、东正街:路灯36套。
采购预算:1996525元
(详细参数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1、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工商税务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格生产和销售灯具的供应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所投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及企业使用要求;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度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的纳税凭证,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最后一次交纳社保金凭证)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检察-院相关证明)。
五、报名要求:
1、凡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提供通过有效年检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等证照原件和复印件;上年度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的纳税凭证;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最后一次交纳社保金凭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参加投标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合格供应商在领取标书时需交纳投标保证金20000元。
3、合格投供应商在开标资质前审时必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经评委领导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投标。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
六、招标文件领取、开标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2日。
2、开标时间:2017年7月6日上午9:00
3、报名地点: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汾阳市海洪区计量局院内)
4、联系电话:0358-3337032
5、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吕梁市汾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2017年0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