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5号机组改造前后机组和环保性能试验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IEZB170505173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5号机组改造前后机组和环保性能试验项目已由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 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CSIEZB170505173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范围为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5号机组改造前后机组和环保性能试验项目;
改造前计划工期:2017年8月10日 至2017年9月10日, 工期要求:30天 ,具体进场试验时间以甲方实际通知为准。改造后计划工期:2018年3月1日 至2018年3月30日, 工期要求:30天 ,具体进场试验时间以甲方实际通知为准。工程量:5号机组一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唯一号码),投标人须具有完成本标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或商业信誉(银行或第三方评级机构均可),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3)投标人应没有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近三年在神华集团系统内合同执行过程中无重大不诚信事件发生,承诺无行贿记录,一经查实则取消投标资格;
5)投标单位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一级资质,或具有国家认证认监委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电力设施测试能力);
6)投标人近五年应具有1000MW机组性能试验业绩(提供合同实质性内容证明文件);
7)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被处罚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2日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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