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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车园区10号地块标准厂房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编号:JLHT-2017-143-FW一.招标条件本专用车园区10号地块标准厂房新建工程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经经发审字[201

 编号:JLHT-2017-143-FW

一.招标条件
本专用车园区10号地块标准厂房新建工程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经经发审字[2017]2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设计采用资格后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新建10KV室内变电站一座,容量2500KVA(2*1250KVA),10KV电源进线接引方式以长春供电公司批准方案为准。10KV高压系统原则上应设4台柜,包括高压PT柜1台、高压馈出柜1台、高压计量柜1台、高压主受柜1台。10KV高压系统各柜配置应满足按2500KVA变压器配置的要求;低压系统各个柜配置应满足按1台1250KVA变压器配置的要求。
2.2计划投资:400万元。
2.3 建设地点:专用车园区常德路南、万州西;
2.4 设计范围:按照相关工业和民用建筑、电力行业等国家或地方设计规范进行设计。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法规、行业标准。
2.6设计周期:自中标通知书接收之日起,投标人1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通过评审后,20日内出具全部的合格的设计成果。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设计负责人资格:须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设计注册资格或者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五年以上设计经验,近五年内主持过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的设计工作。
3.3财务要求:近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各年均不亏损。
3.4业绩要求:近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有1项及以上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9 日至2017年6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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