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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北江引水工程(水源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粤发改农经函[2016]3547号批准,并且本项目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北江原水供应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北江引水工程(水源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北江引水工程(水源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北江原水供应有限公司 联系人:柯工 联系电话: 020-3689809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工、李工 联系电话:020-87562291转8732/876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6897092 三、建设地点:清远市武广高铁北江桥上游至花都区狮岭镇 四、工程规模:本工程由取水口、引水隧洞、前池、加压泵站、调压塔、输水管道,以及输水隧洞等组成,取水口位于清远市清远城区洲心街道办武广高铁北江桥上游月600m处北江左岸,近期水平年(2020年)最大取水规模为29200万立方米,供水设计保证率为97%,备用水源为芙蓉嶂水库;输水主干线长26公里,其中输水隧洞长16.6公里、输水管道处8.6公里。目前本项目已经完成省发改立项,正开展初步设计报告编制。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标段划分、招标控制价、服务内容: 1、标段划分:本划分1个标段。 2、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67989万元,工程部分投资为141995.99万元,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费招标控制价为:707.40033万元。(最终结算审核价按第三方审核机构或政府财评部门结算审核结果为准) 3、服务内容:双方约定本项目的服务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结算阶段、配合工程决算工作等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投资控制工作。在合同实施期间,招标人有权利调整造价咨询服务内容,最终造价咨询费结算审核结果按第三方审核机构或政府财评部门审定为准。具体见下表: 序号 阶段 工作内容 1 施工图设计阶段 1、负责对设计中采用的主材、设备等提供市场信息,进行方案比较,提出优化建议,以供设计参考使用。 2、负责对设计院编制的施工图预算(含设计图纸修改后调整相应预算)进行工程量清单审核、预算审核,按时提交审核报告、调整意见及合理化建议。 3、根据确定的设计方案编制详细的工程成本预测和资金流量预测分析,以作为进度和成本控制的目标。 1 招标阶段 1.负责按招标人要求起草各类造价管理文件,进行市场调查、询价或预估。 2.负责根据项目的标段划分方案,包括各标段工程(所有各类标及各标段)承包内容、界面,按招标人要求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文件,对合同方式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解决办法等提出合理化建议供招标人参考。办理造价总站的招标控制价备案。 3.负责根据设计单位的图纸及技术规范、用户需求书编制设备、材料询价清单。 4.负责对中标人的经济标文件或报价书等进行分析和汇总,形成造价咨询报告。 2 施工阶段 1.负责按招标人要求起草各类造价管理文件,包括工程变更程序、工程款支付程序等并定制专门的合同管理支付系统平台。 2.参与项目总体投资进度计划的编制,根据实际进度与每月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作分析比较,分析成本超支的原因和修正项目投资进度计划。 3.协助招标人对施工过程进行造价控制(含编制方案及实施计划),初步审核工程量与进度款。 4. 负责协助第三方的合同索赔处理,参加合同变更谈判,负责处理合同变更,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5.负责建立支付台账、工程变更管理台账、动态投资台账,负责每个季度提交工程结算价预估分析。 6.负责定期召开造价控制会议,集中会审现场签证、工程变更的工程量和造价预算,确认变更价款。负责每月提交工程变更(包括:图纸会审、图纸修改、工程洽商等)对造价影响分析,及成本控制报告。 7.负责定期收集和整理有关设备材料的市场价格动态信息,对施工方案、材料选用提供成本控制建议。每月提交人工机械主材设备价格造价影响分析。 8.负责审核项目其他费用(包含且不限于设计勘察、监理、材料采购、各项服务等)进度款,并提出审核意见。 3 结(决)算阶段 1.负责按招标人要求起草结算管理文件,配合招标人开展过程结算。 2.负责收集和整理结算依据资料,收集有关工程费用方面的签证资料,核对单据并及时归档。 3. 负责工程结算审核工作,提交合同管理及执行情况的专题报告。 4. 审核其他结算费用(包含且不限于设计勘察、监理、材料采购、各项服务等),出具审价报告。 5.负责组织监理单位建立结算台账。 6、为招标人完成决算报告编制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决算。 4 其他 1. 围绕本项目的造价控制目标,制定配套的管理制度及控制流程; 2. 对项目管理制度及流程进行审计风险识别,对具体事项进行审计风险咨询,提出合理的处置建议。 3、如由政府财审部门完成工程量清单审核、预算审核及结算审核等工作,负责组织送审材料及配合完成财审工作。 4.负责组织相关造价控制评审会议,包括邀请相应的经济专家。 5.视情况邀请高级经济顾问对造价问题进行咨询把关。 6.招标人安排的其他造价管理工作。 7.招标人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投标人应全程参与询价、审价、结算等相关工作;对厂家资料进行收集及整理。 备注: 1、为实现项目的投资控制目标,由造价咨询单位作为派驻驻场造价人员组成项目组,如需更换人员需提前通知并取得甲方的同意。甲方仅提供驻场人员办公场地,其他如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就餐、住宿等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2、中标单位需承诺保证项目实施阶段项目负责人及至少有1名土建专业造价工程师、1名安装专业造价工程师驻场,驻场人员需服从招标人管理和工作分配。 3、中标单位配备的其他造价人员不少于7名,按招标人要求驻场,本工程为水利工程,造价人员应涵盖本工程所有专业,中标单位总部按项目需要及招标人要求提供技术支持。 4、在合同实施期间,如招标人调减工作内容或有政府财政资金投入,由政府财评部门完成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审核、预算审核及结算审核工作的,招标人可与中标人另行协商确定拟派的造价人员数量,人员数量可适当减少,但应满足项目和招标人的实际要求。 5、中标单位单位需在招标人要求的期限内完成各项工作内容,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七、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履约完毕,本项目建设周期约为四年。 八、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7年 月 日至2017年 月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年 月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年 月 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间:上午: 10:30~12:00 ,下午: 14:00~15:30 。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提供(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从交易中心下载)原件,一式两份;(2)参加报名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各一份。 4. 投标报名费100元,由交易中心收取。招标文件费每套500元,由招标代理单位出具凭证。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九、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22号)报名窗口。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核发的有效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且在本单位注册; 4、投标报名前,投标单位必须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5、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资格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少于20天。 十三、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北江原水供应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36898091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43号自来水大厦五楼。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北江原水供应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 月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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