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70615G0169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经开区经开大街及九江大路人行道方砖改造工程已由吉经开管发【2017】3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的内容与规模:1、起点九江大路,终点翰林路北侧人行道终点,人行道长度2400米,宽度3米*2,施工内容拆除原旧方砖,更换边石、界石,铺设14400平方米理石板方砖。2、起点经开大街,终点吉孤路,人行道长度800米,拆除原有15000平方米旧方砖,重新铺设3米宽度,4800平方米的普通方砖(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工程施工。招标编号:20170615G0169-1
二标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编号:20170615G0169-2
2.3工程建设地点为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己落实。
2.5计划工期:2017年7月20日-2017年9月10日 。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4年-2016年)具有类似工程规模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4年-2016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施工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监理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有过类似项目的监理工作经验。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投标企业需取得《外埠入吉建筑企业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表》。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查询不到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8 施工投标单位拟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监理投标单位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以社保证明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6月16日到2017年6月20日16时止.
4.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7年6月16日到2017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