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南苑小区、名门世家(二期)换热站自动控制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7-06-19
开标时间:2017-06-30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批准, 受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南苑小区、名门世家(二期)换热站自动控制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南苑小区、名门世家(二期)换热站自动控制系统采购项目
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 财政部门批复编号:
4.代理机构招标编号:GTLY-2017-007号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企业自筹
6. 预算金额:40万元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交货期:签订订单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内,按照订单合同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整个系统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及移交。
9.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定标准
10.质保期:原则上试运行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或两个采暖期,以先到为准。
1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2.政策支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中小微企业
13.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二、采购内容:
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南苑小区、名门世家(二期)新建无人值守换热站远程监控系统的建设,包括系统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及移交,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范围;
(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完成本项目供货及安装能力的生产厂家;
3. 供应商须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3项同类项目热网控制系统的供货业绩(必须同时包含上位监控系统组态和现场板换自控系统且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仅有现场板换自控系统的该合同不予认定);
4. 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和2016年度完税证明;
5. 供应商须提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不退还;
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须携带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7年 6 月19 日至2017年6 月 23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未曾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