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南水水库供水工程(原水管道部分)
第三方强制性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南水水库供水工程已由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农经函 〔2015〕2495号文批准立项,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韶发改产业〔2016〕7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报告,建设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乳源瑶族自治县南水水库供水工程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强制性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南水水库供水工程位于广东省北部韶关市,工程的任务是供水,通过输水管道将南水水库的水资源引到乳源县城和韶关市区,提供乳源县城及其东部少数民族和石灰岩地区乡镇及韶关市区的生活和工业用水。近期建设工程输水干线,总长约37.95km;远期建设乳源输水支线及配水管线,长约36.95km。工程等别为Ⅱ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施工总工期为24个月。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总投资概算为103443.09万元。本项目的第三方强制性检测招标设一个标段,招标最高限价为174.42万元。
2.2 招标范围: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南水水库供水工程(原水管道部分)第三方强制性检测对象包括工程原材料、中间产品、实体质量,检测数量为施工单位按国家及水利建设行业规程规范要求自检数的15%。
2.3 服务周期:自本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暨缺陷责任期满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与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资质范围包括:混凝土工程、岩土工程、金属结构和量测类别甲级资质。
3.3、投标人具备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3.4、投标人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录入手续,并通过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终审。
3.5、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或韶关市水务局网站公布有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期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投标人与被检测工程参建各方不存在其他利益关系。
3.7、按照《关于实施<韶关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的函》(韶检发[2013]96号)的要求,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以及授权委托人必须取得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应当将告知函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必须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手续。
3.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当场出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核验。
3.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如下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符合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5)拟投入本工程主要管理人员的资格证、职称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必须一致);
(6)《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7)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zb.gd.cn可下载)。
投标申请人应严格按以上顺序编写报名资料并自行增加封面(封面上注明投标申请人名称、单位地址、单位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提电话、电子邮箱)、目录和页码。报名资料应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招标人不接受任何证明或替代材料。第(7)项资料单独提交。
4.2.招标文件资料费2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7月11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工程招标,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及召开投标预备会。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韶关市水务局等媒体发布。
8.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