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mal align=center>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浏阳经开区北园片区西组团“三通一平”工程一期工程(北园路(经十路-浏醴高速)、保利协鑫西侧支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已由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浏经计[2017]1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浏阳经开区北园片区西组团“三通一平”工程一期工程(北园路(经十路-浏醴高速)、保利协鑫西侧支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2.2 建设地点:浏阳经开区北园片区 2.3 工程概况:总投资估算约4670万元。北园片区西组团“三通一平”工程一期工程(北园路(经十路-浏醴高速)、保利协鑫西侧支路道路工程)道路工程,项目线路:北园路(经十路-浏醴高速)段,道路施工长度约620米,宽24米;保利协鑫西侧支路,道路长度约820米,宽18米。工作内容含路基路面、交通工程、给水工程、管线综合、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2.4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约5个月(150日历天),具体进场以甲方出具的监理进场通知单为准,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不另行计取费用)。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标准。 2.6 监理服务费招标合理定价:29.8万元 2.7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安全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有道路与桥梁、或公路与桥梁、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无在监工程,且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监(除总监在浏阳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一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外)和在建项目; 3.4 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须具有道路与桥梁、或公路与桥梁、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监理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监项目情况: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监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监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验结果为准;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中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为:贰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7年__6_月_19__日~2017年_7__月_12__日9: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letz.gov.cn)“工程招标”栏目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答疑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letz.gov.cn)“工程招标”栏目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letz.gov.cn)“工程招标”栏目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_7__月_12__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为: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浏阳市白沙路市民之家五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www.letz.gov.cn/)、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http://ztb.liuyang.gov.cn)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浏阳经开区招标审查中心,电话:0731-83280520。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平路109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31-83666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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