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气象观测站搬迁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汝城县气象观测站搬迁建设工程已由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汝发改字[2016]29号文批准建设,以汝发招核[2017]58号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汝城县城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汝城县气象观测站搬迁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汝城县卢阳镇官桥村松木岭 2.3 规 模: 总建筑 面积2520平方米,其中气象业务用房1740平方米,后勤保障用房500平方米,气象技术装备用房220平方米,值班室60平方米等。施工费用为:13421000.00元 2.4 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汝城县气象观测站搬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5)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及郴建发[2017]3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详见招标文件,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7月10日 下午 17:00 时。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和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规定。 5.2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补遗发布 6.1报名时间:2017 年6月19日~2017年6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 6.2报名地点: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 4 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 6.3报名方式: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以下资料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的①、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注: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凭改革的相关文件或网上下载页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只要求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提供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并能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⑤、郴州建筑业企业诚信等级证明材料、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即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的近六个月(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包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投标单位提供查询网址和查询密码,查询不到不接受报名)到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 4 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办理报名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上述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在报名时间内,未按要求委派人员、提供资料原件或复印件的报名将会被拒绝。 6.4所有投标人报名前须到汝城县建筑施工管理站进行备案登记(地址:汝城县建设局内,联系方式:0735-8222413,表格的下载请联系招标代理公司);湖南省外企业报名时还须提供有效的入湘登记证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备案时间同省网报名时间。 6.5本工程因施工条件复杂,工期紧,投标人报名前须由法定代表人到现场了解本项目的基本情况。 6.6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合格后发售,400 元/份(图纸另计),售后不退。 6.7澄清答疑、补遗采用书面补遗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补遗均会以书面形式发给各投标单位。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11日10 时(北京时间),地点: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72室第10 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根据郴建发【2017】53号文、湘建建【2013】282号文及湘建建【2013】18号文的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汝城县政府门户网上发布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汝城县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0735-8268388)、 汝城县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0735-8222413)。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城县城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汝城县文化路1号 联 系 人: 钟女士 电 话:13789114814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王仙岭望仙小区22栋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 13875510110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