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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浦县房产局龙潭直管公房、铁溪垅煤矿棚改小区、溆浦卢峰镇李家坡棚户区改造(含铝银粉厂)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澄清文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溆浦县房产局龙潭直管公房、铁溪垅煤矿棚改小区、溆浦卢峰镇李家坡棚户区改造(含铝银粉厂)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于2017年6月16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公招标告,招标编号:HRC-HHZB-2017-1104,现对招标公告澄

溆浦县房产局龙潭直管公房、铁溪垅煤矿棚改小区、溆浦卢峰镇李家坡棚户区改造(含铝银粉厂)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于2017年6月16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公招标告,招标编号:HRC-HHZB-2017-1104,现对招标公告澄清如下:

一、

3.4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

其中:“技术负责人1”改为“安全人1

 

二、

3.6省外企业需提供关键岗位人员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其中“省外企业”改为“投标企业

 

三、

6.2中第⑦小点: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

改为:安全员岗位证书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四、

6.2中第⑩小点: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含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一年以来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的告知函(报名时间内开具的原件)、

改为: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在近一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开具时间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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