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萍州西路烈士公园纪念塔公交首末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萍州西路烈士公园纪念塔公交首末站建设工程已由零发改投【2016】132号文批准,零发改许准字[2016]87号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城建融资。招标人为永州市零陵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萍州西路烈士公园纪念塔公交首末站建设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零陵城区萍州西路;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为萍州西路烈士纪念塔公交首末站、停车场,包括土石方、道路、给排水、电气、绿化、围墙等,项目投资约621万元(以零陵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金额为招标控制价); 2.4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现行标准及施工合同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萍州西路烈士公园纪念塔公交首末站建设工程,包括土石方、道路、给排水、电气、绿化、围墙等,项目投资约621万元(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未在其他在建设工程中任职;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不接受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 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且能在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及相关网上查询真伪,不能网上查询真伪需提供证件核发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3.5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以上人员从2016年12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由投标单位购买的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均需提供相应劳动保障部门网站下载的养老保险资料,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查询结果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废标处理:①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②按提供的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 3.6 省外企业需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参与开标,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职称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年 7月 14日9时 30分,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项目负责人或法人代表,必须到场参加投标(法人代表不能兼职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省外企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投标无效。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资格审查办法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本项目开标时如果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9家,抽取9家入围队伍进入评标阶段,投标申请人不超过9家时,全部入围。 8.招标文件获取、澄清及答疑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yzweb/)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8.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email prote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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