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HXZ17741 |
| 开标时间:2017-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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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福州市公路局闽侯分局 |
| 所属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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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X151线K0+000-K6+200破板修复及排水系统整治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17741 1.招标条件 本 闽侯X151线K0+000-K6+200破板修复及排水系统整治工程已由 榕路工〔2017〕188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公路局闽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 养路专项资金,招标人为 福州市公路局闽侯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福州市闽侯县。 2.2建设规模: 主要工程量为22cm厚水泥砼路面1196.3m2、新建边沟210m等。工程控制价为334399元,工程发包价为334399×(1-5.37%)=316442元(本项目K值取5.37%)。 2.3招标范围: 闽侯X151线K0+000-K6+200破板修复及排水系统整治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 2.5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 符合《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及以上从业资质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业绩条件:自2013年1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过一项合同价35万元(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价格为准,含不可预见费)以上的已交(竣)工验收合格的交通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备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6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工程控制价)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陆仟陆佰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应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或现金存入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7月 5日上午 9时 30分,提交地点为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六层)本项目开标室。 7.3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收款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原件、复印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信息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www.fjbid.gov.cn )和福州市公路局门户网站(http://glj.fu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公路局闽侯分局 地 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街291号榕路大厦6楼 电 话: 0591-83798485 联系人: 俞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邮编: 350002 电 话: 0591-87560550、87560557转807,传真: 0591-87565955 联系人: 邱媛媛、林晶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 118100100100072481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福州五一支行 退还保证金: 0591-87560550、87560557-8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