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华汇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新空间热源厂两台64MW烟气余热回收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2017-07-07
招标编号:GLTC-177BA311G188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哈尔滨华汇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受哈尔滨华汇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哈尔滨华汇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新空间热源厂两台64MW烟气余热回收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公开招标进行全过程代理,择优选择投标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为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全过程服务项目。投标人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改造(设备采购、设备改造、安装、调试)等相关服务,承担合同期内本项目所有费用。
2、项目内容:新空间热源厂两台64MW烟气余热回收节能改造,增设低温省煤器2台及相关工艺管道、配套阀门仪表等。
3、项目建设地点:哈南工业新城新空间热源厂厂区内。
4、项目建设计划工期:2017年8月2日至2017年9月16日,总工期45日历天。
5、项目计划规模:每年节约标准煤量大于800吨。
6、合同期:包括建设期、节能收益分享期及质量保证期,建设期2个月;节能收益分享期暂定2年(最终以招标人完成支付中标人全部应得节能收益款项的实际时间为止);质量保证期与节能收益分享期相同,要求中标人提供免费售后技术支持服务(包括故障排除、性能调优、技术咨询培训等)。
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二、招标范围
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提供(2×64MW)热水烟气余热回收节能项目节能投资和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2、投标人在工商部门注册的经营范围应包括:节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并提供相关证明。
3、投标人应具有与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资金保障能力及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具有足够的综合实力、工程建设经验、工程组织管理能力。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时;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现场投标获取的先后顺序为准)。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未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