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4,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永州江永县兰溪瑶族乡勾蓝村易地扶贫安置点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南-永州-江永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江永县兰溪瑶族乡勾蓝村易地扶贫安置点项目招标公告 本江永县兰溪瑶族乡勾蓝村易地扶贫安置点项目已由江永发改准许{2017}64号批复、湘发改投资{2017}311号及江永财办{2017}16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自筹 ,招标人为江永县兰溪瑶族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江永县兰溪瑶族乡勾蓝村易地扶贫安置点项目; 2.2、建设地点:江永县兰溪瑶族乡勾蓝瑶村; 2.3、建筑规模:总造价约1824万元,(具体价格以财政评审中心审定金额为准)总建筑面积7692m2,江永县兰溪瑶族乡勾蓝村易地扶贫安置点安置70栋(其中65栋建一层,5栋建两层);其中包含蓝瑶村易地扶贫搬迁三通一平(具体以江永县财政评审中心审定金额为准); 2.4、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自筹; 2.5、计划工期:150天(日历日)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招标范围:分为建筑、装饰、室内水电安装、室外电气给排水、室外道路、园林绿化等工程。(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内容及范围); 2.8、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9、保修承诺:建设部80号文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3.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3.3.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3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3.4施工员取得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3.5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投标人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同时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提供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3.4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提供2016年 12 月以来连续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及个人账户和密码;查询不了或者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一律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5近三年内(以开标时间为准)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证明(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以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为准;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2、本项目评标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及永住建发〔2015〕9号的相关规定进行评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标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yzweb/)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 6、招标答疑 6.1 招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修改的,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前发布;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前发布)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 6.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到招标代理公司的邮箱(Email:465541294@qq.com),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答复。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叁拾陆 万元整; 7.2、递交方式: 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至招标文件指定的专管账户;招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