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志丹县2017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已由延安市农村公路管理处以《延安市农村公路管理处关于下达2017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费补助投资计划的通知》(延市公发[2017]2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志丹县农村公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该项目为于志丹县张新路5.6公里、顺刘路12.2公里、新白路9公里、杏寺路10公里、香卜路24公里、庙米路11公里,总实施里程为71.8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路面罩面。总投资为538万元。
计划工期:90天
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含三级)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应向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由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6月29日(法定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 ,下午14:00时至18:0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