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采购检衡车(随车起重机)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平舆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平舆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委托,就关于采购检衡车(随车起重机)项目实施政府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2017— CG—J007—032
二、项目名称:检衡车(随车起重机)
三、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临时预算;32 万元。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年 7月 6 日下午15 :30 时,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2017年7月 6日下午15 :30 时,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厅。
六. 获取资料须知
1 、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需携带:(1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2 )投标人和授权制造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3 )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4 )设计生产资质证书副本;(5)信誉信用与财务状况良好证明;(6)车辆符合国家车辆安全公告相关规定的证明材料;(7)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上资料原件,联系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2017年 6月26日至2017年7月4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资料,资料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2 、谈判文件获取地点: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业务股
3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伍仟元整。于2017年 7月 5日下午17 时前到帐,由投标企业基本帐户直接汇入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收款单位: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平舆支行 账 号:246820578944 )。投标保证金交纳和退还:投标保证金以按规定时间到达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为有效,必须以银行电汇或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现金交纳。票据出票地或电汇汇款地必须与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名称一致,转帐支票出票人、电汇汇款人均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到帐的为无效,并请投标人自行计算资金在途时间,由于资金没有及时到帐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汇款用途栏内必须填写检衡车(随车起重机)投标保证金。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平舆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联 系 人: 陶先生
电 话: 13949551698
招标代理机构: 平舆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联 系 人: 麻先生
电 话: 13608446150
监 督 方:
采 购 办: 电话:0396 —5027396
九、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条件。
2、投标人应是具备该车辆设备生产能力的制造厂商或经车辆设备生产制造厂商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并出具车辆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3、投标企业须有近2 年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原件;
4、该车辆符合国家车辆安全公告相关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投标方信誉信用与财务状况良好;
以上证件开标时需提供原件。
平舆县政月府采购中心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