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土集团尼日利亚拉伊铁路项目
履带起重机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CECC-JC2017-SB013
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建设的尼日利亚拉伊铁路项目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履带起重机投标。
1. 工作环境
适应尼日利亚地区工况,采用高效散热系统,可以在环境温度50°C的条件下正常工作。工作海拔高度:≤2000m。
2. 招标设备清单
设备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履带式起重机 |
额定起重量≥55吨 |
台 |
4 |
主要技术要求:
1、发动机型号、发动机功率、排放标准
2、其他:主要部件采用国际知名品牌
3、交货地点:国内主要港口(天津港或上海港)
4、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须具备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4.2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和相关技术能力,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
4.3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不接受被铁路总公司(含原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公布的限制期内禁止投标的供应商。
4.4 履约信用要求:具有独立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4.5 非生产厂商投标人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商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代理销售授权书。
4.6 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的单位进行投标。
5、发布公告的媒介:
5.1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5.2 凡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6月28日 12:00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附件1)加盖公章扫描后邮件至jicaizhaobiao@ccecc.com.cn。
5.3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6. 招标文件发售及投标保证金支付
6.1 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17年6月28日 17:00。
6.2 投标人应支付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
6.3 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及标书费付款至我司指定账户,经核实后出具收款收据。
6.4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视为非响应标。
6.5 投标保证金在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
6.6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 中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
3)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7 购买招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联系方式:
户名: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账号:11210901040007556
开户行:农行北京铁道支行
7. 注意事项:
I、所有投标书应于2017年7月4日9:30之前递交到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甲8号中雅大厦C座16层1602室,招标方有权拒绝接受在此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II、开标时间即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处。
III、招标组织单位: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采中心
IV、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甲8号中雅大厦C座16层1602室
邮 编:100038
联 系 人:高翔、黄均
电 话:010-51916350
电子邮箱:jicaizhaobiao@ccecc.com.cn
IV、合同买方签约人名称: 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设备物资集采中心
2017年6月23日
附件一:公开招标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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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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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设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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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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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包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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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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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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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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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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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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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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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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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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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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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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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