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科技金融广场
(2)工程规模:估算投资总额约150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4)工期:90日历天(不含调试期)
(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的施工图全部内容(含本工程设备的采购、运输、保险、装卸、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安全设施、操作培训、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的免费维修、配换等服务)
4、本招标工程计划分为壹个标段
5、各标段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 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壹级资质(无在建工程);
(3)类似工程业绩:投标申请人自2014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3年内承建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不低于1000万元的公共建筑项目暖通工程(厂房、住宅及商住项目除外)】,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的日期或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A、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B、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每标段 叁拾 万元以电汇方式交至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由财务室开具证明,持有证明方可参与报名( 开户行:交行开发区支行,账号:323600666018010039789),联系人:宋会计,联系电话:0516-87730856。
C、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D、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E、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室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无息);
F、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无息);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无息)。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7月3日。请投标申请单位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在公告发布时间内到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徐州市淮海东路51号华联商厦B座11楼C-1)购买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否则将被拒绝。
8、请投标申请单位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在2017年7月4日上午9:00-11:30分,下午14:00-17:00分到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徐州市淮海东路51号华联商厦B座11楼C-1)报名,逾期将被拒绝报名资格。
9、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原件如下:
(1)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2)经办人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所报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7)所报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8)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证明(必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的日期或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
(9)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需在证明有效期内)。
(10)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11)资格预审申请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装订放入资格预审申请书中,资格预审申请书一套正本,一套副本。
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一经查实,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10、拟报建造师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到现场报名,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11、资格预审方法由招标人组织,根据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报名资料,结合咨询或考察的实际情况择优确定。
12、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书面正当理由不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4、本工程空调机组、详细技术参数及指标见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淮海东路51号华联商厦B座11楼C-1
联系人:卓然 电话:0516-66662600
日期:2017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