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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苏仙区金属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第三期(第一批)项目:凉伞坪至蛇形坪、金船塘应急避险通道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7  浏览次数:12
核心提示:郴州苏仙区金属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第三期(第一批)项目:凉伞坪至蛇形坪、金船塘应急避险通道修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郴州苏仙区金属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第三期(第一批)项目:凉伞坪

郴州苏仙区金属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第三期(第一批)项目:凉伞坪至蛇形坪、金船塘应急避险通道修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郴州苏仙区金属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第三期(第一批)项目:凉伞坪至蛇形坪、金船塘应急避险通道修缮工程已由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以 湘国土资函【2016】219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拨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郴州苏仙区金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郴州苏仙区金属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第三期(第一批)项目:凉伞坪至蛇形坪、金船塘应急避险通道修缮工程;

2.2 建设地点: 凉伞坪至蛇形坪、金船塘;

2.3 建设内容:道路基础、碎石、垫层、水稳层,水泥硬化、桥梁和道路、排水沟;

2.4 施工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郴州苏仙区金属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第三期(第一批)项目:凉伞坪至蛇形坪、金船塘应急避险通道修缮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 标段划分和合理价:第一标段:¥:8693032元。

第二标段:¥: 8168683元。

第三标段:¥:7714634.52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潜在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5〕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湖南省以外建筑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

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企业近三年内(指2014年6月1日起至2017年5月30日止)具有一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指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公示的业绩:在最近三年内独立地完成过一个里程不少于10公里的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的施工并经交(竣)工验收合格,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业绩信息进行确认,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参与本项目投标时不予认定,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

3.4 拟任项目负责人为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总工程师具有公路与桥梁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拟任项目负责人及总工程师均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

3.5近三年内(以发出招标公共时间以前三年为准)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为准,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郴州苏仙区金属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第三期(第一批)项目共分十八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参与一个标段的竞标。

3.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所有利益相关企业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投标。

3.9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投标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6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5年和2016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2014~2016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4.报名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委托拟任项目负责人)于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7月3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大厅持下述资料报名:①单位有效介绍信(投标申请人介绍信须开到所投标项目名称且介绍信日期在报名有效期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不能提供原件的,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鲜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⑥拟任项目总工程师职称证书、安全员证及其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⑦项目负责人、总工程师、安全员近5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要求网上可查,须提供社保查询网址和密码,查询不了或者显示不是本单位的,一律不接受报名);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⑨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⑩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仅省外企业提供); ○11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交(竣)工验收报告、网上查询信息彩色打印件);○12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的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按附件1要求);上述所有资料要求验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二套。

4.2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潜在投标人在报名前须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到招标人处了解本项目的基本情况。

4.3招标文件的获取:所有投标人到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大厅报名登记合格后,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采用《郴州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暂行办法》(郴政办函〔2005〕149号);其中,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等部分内容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详见招标文件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7月24日10:3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69室第6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开标时,投标单位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郴州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室。电话:0735-2362309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郴州苏仙区金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郴州市苏仙区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897555615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五岭广场天一名邸商务酒店16016房

联 系 人:陈文婷

电 话:18673507150 传 真:0735-2282118

附件1 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声明:

我方没有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报名参加 工程项目招标的利益相关情况。

与我方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与我方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没有报名参加 项目施工招标的投标。

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我方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我方投标;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我方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我方投标,并没收我方投标担保。同时招标人有权视我方上述行为为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特此声明。

投标人: (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注:此声明函原件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在报名现场递交给招标代理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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