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环境保护部东北边境及周边地区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一期)空中三维伽玛成像监测系统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27日 13:56 |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7年06月27日 09:00至2017年07月04日 16:00 |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18室 |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7年07月07日 09:00至2017年07月07日 09:30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融金中财大酒店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7年06月27日 09: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融金中财大酒店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尹璐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62108223 | ||
| 采购单位 |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女士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尹璐 010-62108223 |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环境保护部东北边境及周边地区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一期)空中三维伽玛成像监测系统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环境保护部东北边境及周边地区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一期)空中三维伽玛成像监测系统
项目编号:TC170P3B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璐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22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女士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尹璐 010-6210822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空中三维伽玛成像监测系统(伽马相机、数据传输系统和地面工作站产品(含软硬件两方面)及服务)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签订合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2) 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应答。(4) 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采购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7年06月27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6月27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0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18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领取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7月07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07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融金中财大酒店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6月27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融金中财大酒店
四、其它补充事宜: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邮 编:100081
电 话:62108145、62108223
传 真: 010-62110685
电子信箱:cntcitcp@163.com
联系人: 尹璐、王雪菲、朱宏波
开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 号:0200 0496 1920 0362 296
采 购 人: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地 址:北京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
本项目招标公告公示期限与招标文件发售期限一致。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璐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223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应答文件中提交了《应答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应答人,其应答报价扣除 6% 后参与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