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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KV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HTZB2017-8781.招标条件本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KV新建工程已由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

 招标编号:HTZB2017-878

1.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KV新建工程已由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KV新建工程
2.2 招标范围:10KV新建工程
2.3 地点:长春市
2.4 工期: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8月25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并在资金、设备、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4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不亏损
3.5外省企业办理入吉备案,须执行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3.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7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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