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经与招标人确认,现针对本项目作出如下澄清:
一、原招标文件中的胶片 1 中的参数“ 4 、最高密度:最大打印密度≥ 4.0 和 8 、最大打印密度:≥ 4.0 。”
现修改为:“ 4 、最高密度:最大打印密度≥ 3.2 和 8 、最大打印密度:≥ 3.2 。”
二、原招标文件中的胶片 2 中的参数“ 4 、最高密度:最大打印密度≥ 4.0 ”
现修改为:“ 4 、最高密度:最大打印密度≥ 3.2 ”
三、原招标文件中的胶片 1 中的参数“ *2 、打印速度:≥ 160 张 / 小时( 14 ″× 17 ″),≥ 240 张 / 小时( 10 ″× 12 ″)。”
现修改为:“ *2 、打印速度:≥ 160 张 / 小时( 14 ″× 17 ″),≥ 160 张 / 小时( 10 ″× 12 ″)。”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依据澄清后的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芜湖市第六人民医院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7 年 06 月 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