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抚宁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园区道路工程(一期)已由秦皇岛市抚宁区发展改革局批准,招标人为秦皇岛泰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秦皇岛市抚宁区
2.2建设规模:主要包含三抚路、创业路、北规一街、北规二街,“两纵两横”四条城市道路,道路总长5.9公里;新建道路、桥梁,雨水、污水等管线;照明;车行道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2.3计划工期:设计周期45天(日历日),施工工期259天(日历日)
2.4招标范围:抚宁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园区道路工程(一期)设计、工程施工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是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设计单位须具有市政行业(与本工程相适应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母子公司联合除外);联合体牵头方应是施工方。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社会资本另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含)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ebgc.com)”下载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2017年6月26日8时30分,招标文件下载截至时间2017年6月30日17时30分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7月18日9 时 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