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YTXMZB字〔2017〕第FZ012(招)号 |
| 开标时间:2017-07-31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永泰县城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所属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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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YTXMZB 字 〔2017〕 第 FZ012 (招)号 1. 招标条件 本 永泰县葛岭镇黄埔村村民住宅小区(一期)挡墙、桥及室外配套工程 已由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樟发改林 〔2014〕1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泰县城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 永泰县城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永泰县葛岭镇黄埔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 三通一平及室外附属工程总投资约 210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永泰县葛岭镇黄埔村村民住宅小区(一期)挡墙、桥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包括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挡墙工程、桥工程、室外安装工程、道路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7356410元(其中挡墙及桥工程控制价为2511062元,室外配套工程控制价为4845348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50日历天 ;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备注:根据闽建筑 〔2014〕6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 不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 3.7. 其他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 不要求 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至 2017 年 7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处 【永泰县南湖花园 9幢2层(县移动公司对面)】 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需要购买招标工程纸质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得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5. 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壹拾肆萬 元整(¥ 14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 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 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 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银行保函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http://www.fjbid.gov.cn )、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泰县城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永 泰县樟城镇泗洲路 1号 电话: 0591-38733877 联系人: 连工
招标代理机构: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中平路 203号外滩一号1101室 电话: 0591-87063881 ,传真: 0591-87063881 联系人: 许沛霖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 9010511030010000010391 开户银行: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北门分社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 “ YT2017012 投标保证金 ”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未按规定格式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 永泰县南湖花园 9幢2层(县移动公司对面)
监督部门: 永泰县监察局、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 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 2号、永泰县樟城镇富裕新村18号 电话: 0591-24832422、0591-24836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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