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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东21-28号楼排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3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新建东21-28号楼排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新建东21-28号楼排水改造工程己由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公司批复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

 

新建东21-28号楼排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新建东21-28号楼排水改造工程己由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公司批复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对滨河区新建东住宅楼排水共改造67路下水管道,新建3个检查井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2.2资金来源:公司批复资金。

2.3建设地点:鄂温克旗伊敏河镇。

2.4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为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国家行业现行验收标准,达到合格要求,且不允许低于技术规范书规定的质量要求。

2.6承包方式:本工程以大包的形式发包,承包方负责所有材料、人工、机械及其它一切施工应缴费用,固定总价合同。

2.7招标范围:对滨河区新建东住宅楼排水共改造67路下水管道,新建3个检查井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并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在近三年内(自2014年1月1日起),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项与本工程类似业绩,工程未发生质量问题,需提供合同原件。

3.4、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4、报名方式

本项目通过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登陆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http://101.201.169.110/ebidding/login)完成注册、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采用以下方式登陆:

4.1原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用户(已办理CA数字证书用户)第一次进入电子招投标模块时须首先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hpi.com.cn/)点击 “数字证书用户登录”按钮进入系统后点击“电子招投标模块”进入电子招投标模块,输入数字证书CA密码进行登录,平台将用户信息自动带入电子招投标模块。再次登录电子招投标模块时,采用“数字证书用户登录”或者点击页面左侧“新招标模块”按钮或者点击招标公告页面的“参与投标”按钮进入电子招投标模块登录页面,采用“CA登录”输入数字证书CA密码进行登录。

4.2未在电子招投标模块注册的投标人和原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非数字证书用户”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hpi.com.cn/)后,点击页面左侧“新招标模块”按钮或点击资格预审公告页面中点击“参与投标”按钮,进入电子招投标模块登录页面后,点击登录框下方的“立即注册”按钮完成注册流程,方可进行招投标业务操作。

投标人注册成功后,请耐心等待注册管理员审核,审核时间约30-60分钟,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报名、投标等操作。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6月28日8:30起至2017年7月2日16:30止,登陆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盖章扫描版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投标)、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投标)、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业绩合同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请耐心等待招标人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5.2报名审核通过后请于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2日,每日上午 09 时至 12时,下午 14 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服务中心五楼生技科持单位介绍信领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均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cn”、中国华能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ec.chng.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邱先生      邮编:021134

电话:0470-8727604    传真:0470-8727611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新源区华能伊敏煤电公司综合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生技科

电子邮件:95822157@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行伊敏支行  

账    号:   15001619136059221602    

 

2017年06月27日

附件:

                                     报名表

序号

内容

报名单位名称:

1

营业执照证书

注册资本金:

注册地址:

2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3

资质证书

资质证书内容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证书有效期至:

4

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业绩共计:             项;
1、签订合同时间+项目名称等信息。

投标人请按以上格式要求填写业绩情况。

5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固定电话:

手机:

6

电子邮箱

 

 

承诺:我公司所提供的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投标人:        (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2017年   月   日

报名表后附:含盖章签字扫描版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近三年(指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同或相似施工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银行资信证明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所有的文件(包括资质证明文件扫描件)必须制作成壹个WORD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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