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乐市营前街道8个村居环境卫生社会化保洁采购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社会服务/其他社会服务 | ||
| 采购单位 | 长乐市人民政府营前街道办事处 | ||
| 行政区域 | 长乐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30日 18:2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年06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17年06月3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周晓翠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3537387/87581720 | ||
| 采购单位 | 长乐市人民政府营前街道办事处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长乐市解放路2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东0591-2899158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西洪路528号15#楼三层305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晓翠0591-83537387/87581720 | ||
项目名称:长乐市营前街道8个村居环境卫生社会化保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RDZB2017029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晓翠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537387/87581720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6月20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6月30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长乐市营前街道8个村居环境卫生社会化保洁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706/t20170620_8408431.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1.(1)原招标文件附件A:评分标准商务部分的“B2.1、投标人企业员工具备有全国城建培训中心颁发的垃圾处理工程师(高级)证书,每提供1本得0.5分,满分1分。注:须提供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和上一年度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企业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现更改为“B2.1、投标人企业员工具备有全国城建培训中心颁发的垃圾处理工程师证书,每提供1本得0.5分,满分1分。注:须提供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和上一年度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企业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投标邀请“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7月11日9: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西洪路528号15#楼三层305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时间:2017年7月11日9:00(北京时间)”
现更改为“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7月17日09: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西洪路528号15#楼三层305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时间2017年7月17日09:00(北京时间)”
2.其余内容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长乐市人民政府营前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长乐市解放路2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东0591-2899158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西洪路528号15#楼三层305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周晓翠0591-83537387/87581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