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校园网基础设施改造更新工程(一期) |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网络设备/交换设备/以太网交换机 | ||
| 采购单位 | 大连理工大学 | ||
| 行政区域 | 大连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30日 11:06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6月30日 13:00 至 2017年07月07日 17: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大连理工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3号楼)304室。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7月21日 14:00 | ||
| 开标地点 | 大连理工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3号楼)303室。 | ||
| 预算金额 | ¥23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高梓源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1-39980952 | ||
| 采购单位 | 大连理工大学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连理工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305室(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3号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高梓源 0411-3998095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校园网基础设施改造更新工程(一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校园网基础设施改造更新工程(一期)
项目编号:DUTASZ-201703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梓源
项目联系电话:0411-3998095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连理工大学
地址:大连理工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305室(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3号楼)。
联系方式:高梓源 0411-3998095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本项目拟采购一批校园网核心、汇聚及接入设备,具体数目为:网络核心交换机2台;网络汇聚交换机6台;监控核心交换机1台;监控汇聚交换机4台;监控接入交换机6台;48口接入交换机60台;24口接入交换机11台。供应商负责供货、安装及售后。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供货安装期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3、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30日 13:00 至 2017年07月0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理工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3号楼)304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大连理工大学采购信息网下载电子版。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1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1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大连理工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3号楼)303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须在大连理工大学采购信息网(http://cgzb.dlut.edu.cn)“供应商入口”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本项目。
1、注册入库(已入库供应商不需要进行此步骤):
(1)登陆大连理工大学采购信息网(http://cgzb.dlut.edu.cn)“供应商入口”进行注册,上传资料;
(2)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在本项目报名截止前发送至cgzbdlut@dlut.edu.cn邮箱办理入库手续: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开户许可证;
④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
⑤最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凭证;
(3)采购人在线审核入库。如未通过审核,请联系杨老师,电话:0411-39980950。
2、报名购标:
(1)供应商通过审核后在线报名,并按照系统要求将标书款电汇至“收款人名称:大连理工大学;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大连市栾金支行;开户账号:21201501910050000923”。并将汇款凭证上传至供应商注册系统。
(2)采购人收到汇款凭证后,供应商可在供应商入口登录后“我参与的项目”下载采购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2. 截至本项目评审结束之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